患者转外地就医办事指南

责任部门

医保办室

办理对象

患者

咨询电话

85199300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受理条件

符合转外就医患者

受理时间

夏令:7:30-11:30 14:00-17:30;冬令8:00-11:30 13:30-17:00

节假日不休

受理地点

医保办公室(老门诊一楼门诊药房对面)

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转院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至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

温馨提醒:

转院证明由科室副主任及以上医生根据疾病需要开出

说明:

1、申请转外就医需在转外就医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2、参保人员每次转外地就医,只可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3、未经备案自行外出就医的,个人先自理10%。

4、转外就医限当地医保定点的二级公立医院和当地医保定点的三级公立医院。

5、经核准转入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携带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历本,身份证直接刷卡结算;经核准转入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医疗机构出具票据的30天内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