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及社保卡至医保办审核、盖章。
温馨提醒:
1、患者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
说明:
1.特殊病种审批表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2.特殊病种申请对象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失代偿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病毒性肝炎,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帕金森,矽肺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3.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