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6年—2006年出生的出生证丢失者,至出生证办理处:
a. 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
b. 打印“新生儿出生记录”(1996年出生的需至病案室复印)。
c . 复印原签发的出生证编号。
d. 若查找不到编号,由医院出具说明并签字,再至医务部盖章(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
f. 再至临海市妇幼保健院补办。
(2)、2006年至2013年办理的出生证丢失者:至产科出生证办理处打印原签发记录及存根,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再至门诊办(老门诊一楼药房对面,节假日不休)盖章,再至临海市妇幼保健院补办。
(3)、2013年以后办理的出生证丢失者至产科出生证办理处打印原签发记录及存根,再至临海市妇幼保健院补办。 |